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重新公告) |
标段编号: BQH160234-01SG |
南京白房房屋报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秦淮区2016年第三批排水达标区整治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秦发改投资字[2016]17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9690.4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9690.4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施工 |
2、工程地点:位于秦淮区 |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
4、建设内容:施工类;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45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75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其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南京市秦淮区39个老旧小区原有排水管道检修疏通、雨污水管道的更新、雨污分流改造等相关工程施工及保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最大管径600mm。 |
10、工程规模: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
企业业绩:2013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管道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之日为准, 金额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 |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六、评标方法: |
|
|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合格制:对施工组织设计仅进行合格性评审,不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三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五: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65%—85%(抽取数值为 65%、70%、75%、80%、85%),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2 项目经理答辩 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 |
七、其他: |
|
1、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投标申请人为项目经理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扫描件[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验证码)],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2、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以下材料,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之前未到达开标现场或未递交以下材料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1)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原件。 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以澄清或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标、网上评标方式。 6、施工组织设计具体评分细则为: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具体打分细则为:(等级分:优:1;良:0.9;一般:0.8;差:0.7;无:0)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具体打分细则为:(等级分:优:1;良:0.9;一般:0.8;差:0.7;无:0)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具体打分细则为:(等级分:优:1;良:0.9;一般:0.8;差:0.7;无:0)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具体打分细则为:(等级分:优:1;良:0.9;一般:0.8;差:0.7;无:0)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具体打分细则为:(等级分:优:1;良:0.9;一般:0.8;差:0.7;无:0)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具体打分细则为:(等级分:优:1;良:0.9;一般:0.8;差:0.7;无:0)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具体打分细则为:(等级分:优:1;良:0.9;一般:0.8;差:0.7;无:0) (8)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具体打分细则为:(等级分:优:1;良:0.9;一般:0.8;差:0.7;无:0)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具体打分细则为:(等级分:优:1;良:0.9;一般:0.8;差:0.7;无:0) (10)项目经理答辩。1、系统陈述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2、项目经理答辩(项目经理针对评委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配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工艺、等问题进行回答。题目为两个。)(注:本项目采用书面陈述及答辩,请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项目经理的陈述及答辩情况进行综合打分)(等级分:优:1;良:0.9;一般:0.8;差:0.7;无:0) 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8月29日16时44分到 2016年9月5日16时44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白房房屋报修服务中心(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瑞金路10号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磨盘街53号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210019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68687514 |
招标人联系人:倪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颖 |
招标人联系电话:15295795928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68687504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