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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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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操作须知

发布日期:2011年8月4日 浏览:4693 次 字体大小:【】 【】 【

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交易参与人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与退还,我中心根据相关文件和网上招投标操作流程的要求,对《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须知》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
    一、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建设银行广州路支行设立投标保证金受理窗口(以下简称窗口)。
    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操作须知
    1、招标项目按相关规定应当委托交易中心集中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在“E路阳光”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中提交招标文件时,应在“新增招标文件备案”界面中的“本次开标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保证金”栏目中打勾确认。
    2、实行网上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在制作电子招标文件时填写《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并加盖电子印章,随招标文件同时提交到交易平台。
非网上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在备案纸质招标文件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委托书可在政务大厅3号窗口领取也可从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的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3、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具体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最高限价的百分之一设定投标保证金数额,保证金数额保留到百位。保证金数额如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在交易平台中予以修改。
    4、保证金提交方式。 政府投资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投标人只能以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等非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等方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
    5、招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查看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情况。
    6、招标人在提交中标公示申请前,应通过交易平台向交易中心提交加盖电子印章的《保证金退还申请》,该申请中应明确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具体退还时间。
    7、保证金的收退委托为一项目一委托,如招标项目发生重新公告、重新招标或由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的情况。招标人应在办理重新公告或重新招标前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并在下一流程的招标文件备案阶段重新提交《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
    8、招标人依法应予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应在约定的保证金退还时间前书面告知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在接到书面告知后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转给招标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投标人操作须知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人在首次缴纳投标保证金之前应持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到交易中心办理基本账户信息登记手续,基本账户信息发生变动,投标人应及时到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现金递交窗口,窗口核实确认后办理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
采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原付款银行的受理凭证到窗口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后,办理“确认函”;
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窗口受理并留存原件后,办理《投标保函代保管确认函》。
    3、实行网上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通过交易平台获取保证金缴纳码,在确保保证金到帐后凭缴纳码和付款凭证到窗口办理“确认函”。如项目重新发布公告,原缴纳码无效,投标人应重复以上步骤获取新的缴纳码以便办理“确认函”。
    4、投标人在办理“确认函”时,应将投标项目名称、招标序号、投标人全称、开户行、账号、联系人名称及电话等相关信息逐一填写明确,以便退款。
    5、“确认函”作为投标保证金已递交的证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由投标人开标时提交招标人,“确认函”不得重复使用。
    6、保证金退付途径。保证金以电汇的方式退还。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南京本地企业均退回总公司,外地企业从总公司缴纳的退回总公司,从分公司(办事处)缴纳的可退回总公司或分公司(办事处)。
    7、保证金退还金额。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金额为投标保证金本金加利息并扣除手续费之后的余额。投标保证金存入专用账户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人民币活期利率计算。退还保证金所产生的手续费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投标保函代保管确认函》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窗口办理保函退还手续。
    8、保证金退还时间。交易中心在收到招标人提交的《保证金退还申请》后,按《保证金退还申请》要求的时间,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
    9、投标单位因名称发生变更、多交或重复提交等特殊情况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正常退还的,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保证金退款表》,由交易中心确认后予以退还。
   10、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查看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的交退状态。
   四、投标保证金提交帐号
   户名: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
   帐号:32001595846052501449;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京广州路支行。
   五、开户行地址及营业时间
   地点:南京市广州路183号建设银行南京广州路支行;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025-86637173      025-83231565 
主办: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投稿邮箱:naet@163.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688号六楼619室 电话:025-84845192 传真:025-8484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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