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2011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
优秀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
宁建招协[2011] 10号
在宁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诚信建设,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经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0-2011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优秀招标代理机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代理机构。
二、 评选条件
(一)机构健全。具备与招标代理资格、经营业务范围和完成业务量相适应的办公场所(提供房产证或租约)。
(二)制度完善。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工作分工职责明确。
(三)人员齐备。有与招标代理资格、经营范围和完成业务量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有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专业人员积极参加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社团组织的相关业务和继续教育培训。
(四)素质优良。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良好,熟悉工程建设及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工程招标投标的程序和方法;代理水平较高,所出具的招标文件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未出现重大差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事项备案一次通过率两年总计达70%以上。
(五)遵纪守法。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及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入南京市中介机构库的代理公司,被抽中后没有无故不报价投标。在服务过程中,建设单位及监管机构评价良好,没有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也无核定不良记录。
(六)业绩突出。完成招标代理业务量达五亿元人民币以上(含两年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七)履行章程。认真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三、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2010-2011年度南京市优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南京市优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报表》(格式见附件一);
(二)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含变更栏);
(三)代理机构信用手册复印件(全年度记录内容);
(四)《具有代表性的代理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
(五)部分具有代表性项目的《南京市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复印件(不少于5份);
(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三);
(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在宁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于2012年元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秘书处;
(二)评审:协会将会同相关人员组成表彰评审小组,对各家申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同时在征求市建设行政主管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后上网公示,最后召开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审定,确定“2010-2011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优秀招标代理机构”表彰名单。
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201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