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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NJB190369-01ZG |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浦口公园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一期工程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以关于浦口公园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模拟审批意见函(宁新区管建函[2019]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8642.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8642.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8642.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8642.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2.1.1 建设地点:浦口公园及现状浦园广场,横江大道、浦园路及宁岗路围合区域 |
2.1.2 工程规模: 浦口公园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一期工程主要包括景观绿化提升、景观小品、景观生态改造、道路和广场改造、照明设施、地下停车场等工程 |
2.1.3 合同估算价: 8010.00万元 |
2.1.4 总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10月25日 |
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11月15日 |
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4月21日 |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浦口公园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一期工程主要包括景观绿化提升、景观小品、景观生态改造、道路和广场改造、照明设施、地下停车场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方案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园林景观等市政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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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A) 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B) 施工资质要求:/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环境综合整治类工程或景观生态改造工程(不含小区出新类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出现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环境综合整治类工程或景观生态改造工程(不含小区出新类工程)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出现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环境综合整治类工程或景观生态改造工程(不含小区出新类工程)设计业绩(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本章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2)施工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不限),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允许不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工程总承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本章正文1.4.3的要求。 | |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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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之日为准)以来承担过面积5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绿化类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面积出现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之日为准)以来承担过面积5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绿化类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面积出现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9月1日(含,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以来设计过面积5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绿化类项目设计业绩(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1联合体投标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9.2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9.3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审不通过。 9.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若设计单位投标,设计项目经理除外)。 | |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4. 评分细则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4.1 分值构成: |
工程总承包报价:63分 方案设计文件:25.0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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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细则: |
1.方案设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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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说明书①: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书②:简述各专业(附属)工程的设计特点。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书③: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书④: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技术方案①:总体布置(总平面设计)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技术方案②:设计原则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技术方案③:设计依据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技术方案④:各专项(附属)工程设计方案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深度①: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深度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①: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②: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③: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①: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0.5);良(0.45);中(0.40);差(0.35);无(0) 经济分析②: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优(0.5);良(0.45);中(0.40);差(0.35);无(0) 经济分析③: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优(0.5);良(0.45);中(0.40);差(0.35);无(0) 经济分析④: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0.5);良(0.45);中(0.40);差(0.35);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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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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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6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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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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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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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务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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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6.4项目管理机构(2分)(1)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其他设计项目组成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上述项目团队人员配备齐全且均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之日为准)以来承担过面积5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类项目(①若提供工程总承包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面积及金额出现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②若提供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时间、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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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6. 投标截止时间 |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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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3、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8.4、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步变更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书投标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和【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投标人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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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江北新区北园大厦 |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0 |
联 系 人:徐科 |
联 系 人:姜爱荣 |
电 话:88029912 |
电 话:83286879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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