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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南京市不动产档案馆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1月14日 浏览:1001 次 字体大小:【】 【】 【

编号: ANJ180910-09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南京市不动产档案馆施工总承包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8]46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5099.8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5099.8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总承包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南部新城内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 工期要求: 76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29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消防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南京市不动产档案馆施工总承包含地基处理工程、土方工程、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景观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9715 m2;基坑深度:13.4 m;土石方量:125765.64 m3;建筑面积:64542.12 m2;建筑物层数:17 层;其中地上层数:15 层;其中地下层数:2 层;建筑物高度:68.1 m;其中地下室面积:16814.71 m2;造价:290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64542.12 m2;幢数:1 幢;钢结构跨度:11.45 m;重量:518.373 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6年11月01日以来承担过施工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仓储及公寓楼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5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6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7.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4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1月13日15时20分到 2020年1月19日15时20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人上传的企业营业执照必须为最新的企业营业执照,否则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4、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7月-2019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6、本次资格预审不作人员到场要求。但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42室)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项目经理答辩,项目负责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达资格预审现场或未递交身份证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项目负责人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7、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资格预审项目因招标人设置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招标人应当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8、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9、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按各申请人合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排序后选择前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满分100分):(除答辩外,分值不固定)
(一)财务状况(满分20分)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满分20分)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00万元,得20分; ≥100000万元,得10分。
(主营业务收入以企业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须将企业2018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二)类似工程业绩(满分25分)
企业自2016年11月01日以来承担过施工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仓储及公寓楼除外)得20分,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1月01日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施工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仓储及公寓楼除外)加5分,满分2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三)认证体系(满分15分)
①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②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③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没有的不得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5分)。
(四)工程奖项(满分26分)
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奖项的,每个得13分;获得过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个得8分;获得省辖市级市优奖项的,每个得6分,最多提供2个奖项,满分26分(①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国优工程3年,省优工程2年。②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
(五)项目经理答辩(满分14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拟定题目一个,满分14分。根据申请人答辩进行打分。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为:优:14-12(不含12)分,中:12-9(不含9)分,差:9-0分,无:0分。【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评分(评分分值末尾取小数点后一位),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注:如果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排名靠前的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排名不得并列,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以下方法确定排名的先后顺序:首先比较项目负责人答辩分数,答辩分数高的排名靠前;如答辩分数一致,则再比较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分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分数高的排名靠前;如上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分数仍然一致,则再现场摇号确定)。
8.1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联系人电话号码:4008866016(筑龙)、18913962477,15305186455,15305186416(未来)、4008898118(云蜻蜓)。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联系人电话号码:17626043124(王工)。
8.11、本项目开标工作辅助QQ号:1247351623,如遇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无法登录的问题可以在线联系该号码,其他问题请根据问题具体情况联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单位或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开发单位。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邮       编: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金芸
        电       话: 电       话:17715289656
        传       真: 传       真:0258643359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43585581@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
        账       号: 账       号:31190188000026822
主办: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投稿邮箱:naet@163.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688号六楼619室 电话:025-84845192 传真:025-8484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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