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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软件谷智慧城市软件产业基地项目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3月24日 浏览:4925 次 字体大小:【】 【】 【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YH160062-12S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软件谷花神智慧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软件谷智慧城市软件产业基地项目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谷发展项字[2016]1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0233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国(南京)软件谷A11-2地块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105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522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软件谷智慧城市软件产业基地项目土建(不含幕墙、钢结构雨篷、景观绿化)、人防、消防、水电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雨水收集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甲方书面指令)。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99387.64 m2;建筑物层数:25 层;其中地上层数:23 层;其中地下层数:2 层;建筑物高度:97 m;其中地下室面积:59195.77 m2;造价:522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32228 m2;幢数:6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5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含15万平方米)且地下室两层以上(含地下两层)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单独地下室工程除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当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面积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中的面积为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15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5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3月20日16时51分到 2020年3月27日16时51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部分第8.2条修改为: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19年1月-2019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申请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 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1)认证体系(满分12分):
①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4分;
②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4分;
③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4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2)财务状况(满分27分):
①企业净资产≥12亿元,得9分; 10亿元≤企业净资产<12亿元,得6分;8亿元≤企业净资产<10亿元,得3分;企业净资产<8亿元,得1分。(满分9分);
②主营业务收入≥90亿元,得9分; 8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90亿元,得6分;7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80亿元,得3分;主营业务收入<70亿元,得1分。(满分9分);
③所有者权益≥12亿元,得9分;10亿元≤所有者权益<12亿元,得6分;8亿元≤所有者权益<10亿元,得3分;所有者权益<8亿元,得1分。(满分9分)。
注:数据以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3)类似项目业绩(满分37分):
①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2015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含15万平方米)且地下室两层以上(含地下两层)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单独地下室工程除外)。每提供一个得9分,本项最高得分27分。
②投标人项目经理业绩:
投标人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单独地下室工程除外)。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业绩要求:提供的业绩须为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任职时的业绩。
【企业/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核查,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当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面积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上述要求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4)工程奖项(满分24分):
企业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住宅、厂房、单独地下室工程除外)获奖(该获奖业绩打分指: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分办法中(3)类似项目业绩中的①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获得省优及以上(包括省优、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工程得5分;获得市优工程得2分;限评三个项目,最多得15分。同一项目此项得分不可累加,仅计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国优奖有效期3年,省优奖有效期2年,市优奖有效期1年,时间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有效期自发证或发文之日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核查,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获得省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的得3分;获得市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的得1分;限评三个项目,最多得9分。同一项目此项得分不可累加,仅计所获得的最高奖项。须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核查,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总分合计100分。
8.8、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15家,招标人将采用按上述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为前15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根据资审评分办法评分情况,按以下方法和顺序确定排名的先后顺序:1)财务状况总得分高的优先;2)工程奖项总得分高的优先;3)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的优先(以竣工验收报告中的面积为准)。若上述三项仍相同时,招标人将邀请上述三项仍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9家的按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9、所有要求提供核查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或者提供不全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的,均视为未提供。
8.10、招标人将对人员及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8.1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2、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软件谷花神智慧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双路19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3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张菁琳 联  系  人:黄威
        电       话:52887674 电       话:83278635、1810518088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行大方巷支行
        账       号: 账       号:4301011109002016463
主办: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投稿邮箱:nae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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