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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分中心)永阳街道幸庄路及湖前路综合环境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3月24日 浏览:4890 次 字体大小:【】 【】 【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BLS200071-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阳街道幸庄路及湖前路综合环境提升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20]27号)。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幸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9432.88万元],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永阳街道幸庄路及湖前路综合环境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溧水区永阳街道幸庄路及湖前路。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含幸庄路及湖前路,幸庄路为东西向道路,改造段起于琴音大道,止于省道341,全长约0.85KM,为城市主干路,湖前路为南北向道路,改造段起于省道341,止于高平大街,全长约1.37KM,为城市支路;包含:土方、道路、排水、路灯亮化、交通设施、景观、绿化、管线综合等。
        2.1.4合同估算价:8000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150万元,施工(含采购)费控制价7850万元,投标报价时,设计费下浮率及施工(含采购)费下浮率均不得小于6%即投标总价不得高于7520万元。
        2.1.5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80日历天)。
        2.2质量要求:
        2.2.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2.2.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3物资采购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2.3.1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深化设计、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评审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设计驻场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2.3.2施工(含采购)内容: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土方、道路、排水、路灯亮化、交通设施、景观、绿化、管线综合等)同时包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2.4本项目属于可行性研究完成之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④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上有道路类专业的,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若职称证上无道路类专业的,但是具有道路工程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成员所属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4)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8月-2020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各成员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njggzy.nanjing.gov.cn/njweb)申请投标,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15号21层)。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④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5.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上有道路类专业的,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若职称证上无道路类专业的,但是具有道路工程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成员所属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4)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8月-2020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造价4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原件核查。若提供的材料反映出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价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造价4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原件核查。若提供的材料反映出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价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两者缺一不可,原件核查。若提供的材料反映出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造价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4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必须提供全部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且为施工企业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且为施工企业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如是溧水区外地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须到溧水区城建局建管站办理《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登记表》(咨询电话:025-57205497)。(提供原件);
        (4)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且为施工企业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投标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到溧水区城建局领取2019年上半年《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合格表》(办理部门:溧水区城建局市场监管科)。(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且为施工企业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提供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6)投标人各成员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签章视为无效。《诚信投标承诺书》涉及的投标人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7)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且为施工企业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提供原件);
        (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各成员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10)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提供网上打印件);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 评标方法
        评定分离(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评优、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6.1评标程序
        6.1.1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9人单数。
        6.1.2初步评审
        6.1.2.1形式性评审
        6.1.2.2其它符合性评审
        6.1.2.3资格审查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6.1.2.4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的,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做出无效投标判定前,将向当事人核实有关事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
        6.1.2.5无效投标的判定
        除招标文件单列(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判定。
        6.1.3详细评审(采用定量评审确定3家单位)
        分值构成:方案设计文件:3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5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7分
        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1设计说明(满分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项目设计需求。对项目周边现状植物、水系、道路交通等进行调查分析,要求调查充分、分析清晰。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对所需设计内容分析准确、全面。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及相关标准要求,符合规划要求。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总体设计理念构思新颖、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内容详实。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2技术方案(满分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科学合理、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满分6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2)道路工程设计方案可实施性强,与总体设计保持协调统一。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道路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合理、采用的设计指标适当。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道路总体方案合理可行,平面、纵断面、路基路面等方案科学合理。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5)排水方案科学、合理。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景观协调统一。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照明方案合理,灯具选择美观经济,与周边景观统一协调。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3设计深度(满分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3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满分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5经济分析(满分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5分
        2.1总体概述(满分2分)
        (1)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2设计管理方案(满分1分)
        (1)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3施工管理方案(满分2分)
        (1)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项目管理机构:3分
        3.1设计组成员(满分2分)
        1)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教授级、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园林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的得0.5分,满分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职称证上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若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但是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且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和从事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资历证明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该证明必须由职称评审所在地职称评审部门所出)
        3.2造价负责人(满分1分)
        1)具备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教授级、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4.工程总承包报价:57分
        1)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满分57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在4%、4.5%、5%、5.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工程总承包报价说明
        具体投标报价清单格式为:
        1、设计费报价:以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基础,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结合市场价格以及自身实际情况,自定设计费下浮率,投标报价=150万元×(1-设计费下浮率)。
        2、施工(含采购)费报价:以施工费招标控制价为基础,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结合市场价格以及自身实际情况,自定施工费下浮率,投标报价=7850万元×(1-施工(含采购)费下浮率)。
        本项目:1)设计费下浮率招标人期望≥6%;2)施工(含采购)费下浮率招标人期望值≥6%;
        注:若施工(含采购)费投标报价>7379万元(7379万元=7850万元*(1-6%)),或设计费投标报价>141万元(141万元=150万元*(1-6%)),
        或工程总承包报价>7520万元(7520万元=7379万元+141万元),均视为无效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工程总承包报价=设计费投标报价+施工(含采购)费投标报价。
        备注:
        1)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如无法提供需要原件,将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2)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计分。
        3)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8月-2020年1月)所属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若不提供,相应人员不得分。
        4)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5)方案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6)方案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7)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即21分)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按顺序取满5家后,如后续单位与第5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6.1.4定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将得分最高的前3名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3名,则由评标委员会评判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若具备投标竞争性,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推荐;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推荐;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仍一致时,则通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抽签确定定标人候选人。
        6.1.5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
        5、无效投标判定情况说明;
        6、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每个环节评审结果。
        6.1.6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将补充定标候选人,按评标综合排名顺序依次补充定标候选人。若最终符合资格的定标候选人<3人,则由评标委员会评判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若具备投标竞争性,则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
        6.2定标程序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招标人在定标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6.2.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6.2.1.1定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代表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从本单位直接指定2人作为定标委员会成员,其余5人由招标人从定标成员库随机抽取确定。
        6.2.1.2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定标委员会人数的5倍。本次定标成员库的成员为35人及以上,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管理人员;
        (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
        (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设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
        6.2.1.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定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未确定前应当保密。
        6.2.1.4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
        6.2.1.5本工程定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由招标人项目授权委托人于定标前一日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和监督小组的监督下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现场抽取。
        6.2.1.6招标人组建定标监督小组,对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6.2.2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定标方案:
        6.2.2.1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本次N为3),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6.2.2.2定标因素及定标办法:
        1)定标因素1:整体设计评价:根据对招标需求的理解并结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整体设计方案满足业主要求,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科学合理、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排水方案科学、合理,景观方案协调统一,以及在整体方案的把握性、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及可实施性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比较;
        排序: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
        权重:50%;
        2)定标因素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汇报及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现场汇报,PPT制作精细,现场讲解项目设计思路和施工方案。并现场书面回答定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对各项疑问进行答复。
        排序: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
        权重:50%;
        注:定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汇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按要求场进行汇报的,上述定标因素第2项则为0分。
        充分比较上述内容后,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按定标因素综合打分后,汇总各定标委员打分,按最终合计得分高低顺序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或投诉,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中标要求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6.2.2.3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
        6.2.3中标候选人公示
        6.2.3.1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或投诉,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6.2.3 .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中标要求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6.3发布中标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组织重新招标。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应当一致),中标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应当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6.4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23日0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3月20日9时28分到 2020年3月27日9时28分为止
9. 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废标处理。
        9.3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9.4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和携带的证件要求:法定代表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5其他要求:
        9.5.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
        9.5.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9.6中标人需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内,以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综合保险的形式,按中标价10%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9.7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幸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34号
        邮 编:211200
        联 系 人:徐志坎
        电 话:18052089705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15号21层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吴海艳
        电 话:13515103583
主办: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投稿邮箱:naet@163.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688号六楼619室 电话:025-84845192 传真:025-8484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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