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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分中心)六合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6月29日 浏览:5690 次 字体大小:【】 【】 【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MLH200512-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六合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已由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发改投[2020]1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35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5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35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5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六合区雄州街道玛瑙润路98号
2.1.2 工程规模:
2.1.3 合同估算价: 3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08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09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02月10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设计{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物资(设备、家具、材料等)采购及安装、加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各类评审、审查、验收、移交、人员培训、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及甲方要求为准。设计:130万;施工费:2770万(含400万加固);设备采购:400万。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
(B)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资质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以上。
③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7年5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以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室内(厂房除外)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7年5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以施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室内(厂房除外)装修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7年5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1600万元及以上室内(厂房除外)装修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与设计合同,设计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特征须在合同中体现,若合同无法体现相关内容,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7年5月1日(含)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室内(厂房除外)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7年5月1日(含)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室内(厂房除外)装修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7年5月1日(含)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1800万元及以上室内(厂房除外)装修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特征须在合同中体现,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19年12月至2020年05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 程项目(设计项目除外)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 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7.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 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 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7.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 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3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
7.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动态核查审查情况进行查询,若发现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1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比。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4:与建筑的协调性。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绿色设计2:体现最新健康及环保设计理念。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71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项目管理机构:①安全员1名,需具有有效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②造价专业负责人 1 名,需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③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④结构专业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⑤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证书;⑥电气专业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公用设备(供配电)工程师资格证书;注:以上6名人员配备齐全得2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材料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12月-2020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 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 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人员不可兼得,否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2017年5月1日(含)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室内(厂房除外)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7/28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南路199号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6号4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蒋主任 联 系 人:赵海涛
电 话:18913873883 电 话:18951070828
传 真: 传 真:025-85337773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zc85550909@126.com
主办: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投稿邮箱:naet@163.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688号六楼619室 电话:025-84845192 传真:025-8484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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