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JB190152-20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农业大学建设项目南京农业大学江北新校区一期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教发司[2018]14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49399.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市政工程(二标段)施工
2.2 工程地点:江北新校区内,西南至江北新区绿水湾路,东南至江北新区滨江大道,西北至江北新区横江大道,东北至江北新区博达路(原南农西路)。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22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53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工程主要包括外环路道路工程、纵一路道路工程、纵二路道路工程、纵三路道路工程、纵四路道路工程、横一路道路工程、横二路道路工程、横三路道路工程、横四路道路工程、横五路道路工程、内环路改造工程等,道路全长共约6.76km,最大排水管径DN1800mm,均为校区内道路;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讯工程、综合管廊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项目含综合管廊工程,属于特大型且技术复杂型项目。
2.10 工程规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从2021年12月31日17时1分到 2022年1月10日17时1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1-18 09:3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无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投标人自2018年12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的企业类似业绩与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打分办法中的企业、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可兼得。)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6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2月31日17时1分到 2022年1月10日17时1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1年6月-2021年1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需提供以上资料扫描件,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7、本项目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8.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0、该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本工程资格预审时无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远程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未按要求进行答辩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8.11、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2、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8.12.1、财务状况(满分15分)
以投标人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由高到低排名:投标人主营业务收入1-10名的得15分,投标人主营业务收入11-20名的得12分,投标人主营业务收入21-30名的得9分,其他得0分 。(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相关材料扫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8.12.2、类似业绩(满分30分)
1)企业类似工程(满分20分)
投标人自2018年12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每提供一个得10分,满分2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满分10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2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得10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2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得7分。
(本项限评1个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打分办法中的企业类似业绩与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可兼得。)
8.12.3、信誉(满分10分)
投标人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等级AAA的得10分,AA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2.4、认证体系(满分5分)
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满分5分,缺项不得分。(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2.5、奖项 (满分30分)
投标人承担过的非房屋建筑工程获得国优(“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的得15分,省优(“省优”包括由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的得10分,市优(“市优”包括由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的得5分;奖项限评两项,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一次,本项最多得30分。国优有效期为3年,省优有效期为2年,市优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以上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获奖证明扫描件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2.6、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满分10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拟定题目一个,满分10分。答辩时间:总计30分钟,根据申请人所报项目负责人答辩进行分档打分:10分≧优>8分,8分≧良>6分,6分≧中>4分,4分≧差>1分,未答辩的不得分。【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远程书面作答。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违反暗标要求答辩不得分。】
8.13、备注: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按上述评分方法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前9家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打分分值相同时,按以下方式进行排序:项目负责人答辩分数高的排名靠前,如答辩分数也相同,由资审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
8.14、投标人须考虑疫情影响,根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江北新区分中心等有关规定执行。若无法按要求执行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投标影响及后果。
8.15、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7、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农业大学
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
地 址: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01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李长钦
联 系 人:杨晨
电 话:/
电 话:025-85334785 15380880212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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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南京三元支行
账 号:
账 号:136021517010004098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