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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时代创智社区二期(智游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9月8日 浏览:2877 次 字体大小:【】 【】 【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YH220042-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时代创智社区二期(智游港)已由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以时代创智社区二期(智游港)(宁谷管委备[201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融观飞舞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825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825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时代创智社区二期(智游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凤舞路15号

        2.1.2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17.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12.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有:科研办公用房、园区配套用房(员工食堂、超市、会议中心、活动中心)、地下车库等。

        2.1.3 合同估算价: 72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109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10月18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5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时代创智社区二期(智游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1)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工程、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幕墙工程、人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亮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室外附属配套设施等全部设计内容。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服务范围;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施工内容:本项目全部设计范围内的、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同时包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为完成项目施工及验收移交所需的所有试验检测(含第三方检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 3)采购内容:包含不限于及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2017年9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3亿元及以上或地上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须同时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2017年9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3亿元及以上或地上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须同时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2017年9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3亿元及以上或地上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须同时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如具备注册建造师,同时需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一级。

备注:

①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中的在职人员。

②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2月-2022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1)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2月至- 2022年7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工程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须由具备设计资质和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3.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8、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编入资格审查文件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9、根据【建办市(2019)50号】《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和【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项目不接受临时一级建造师和临时二级建造师投标。

3.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技术标评审:(满分35分)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满分4分)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满分8分)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满分9分)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满分4分)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3分)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2分)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满分3分)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2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4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 2、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1 分; 3、安全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1 分。 备注:(1)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以上各专业人员不累计得分;(3)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 年2 月至2022 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不予加分。(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 9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3亿元及以上或地上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须同时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00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80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70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0-09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融观飞舞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舞路15号 地              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邮       编:210000 邮              编:

        联  系  人:孟卫华 联      系     人:杨梦云

        电       话:15305157599 电              话:0515-69089003

        传       真: 传              真:0515-88366338


主办: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投稿邮箱:naet@163.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688号六楼619室 电话:025-84845192 传真:025-8484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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