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站内搜索:

首页 > 重大项目信息 > 招标信息招标信息
(仙林大学城)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动物房项目工艺安装及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日 浏览:3478 次 字体大小:【】 【】 【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XL190052-04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大学建设项目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动物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教发函[2017]3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0924.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0924.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工艺安装及装饰工程

        2.2 工程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55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通风空调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安装工程;电气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动物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0035.89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982.68平方米。建筑高度23.9米,框架结构,地上6层,地下1层。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装饰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及附属用房设备系统(包括设备和管路)等内容的施工,并配合发包人进行联动调试、试运行及验收,同时提供两年的24小时驻场运行维护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空调制冷量:0 冷吨;装饰工程面积:9698.81 m2;直径:50 mm;长度:5300 m;控制器:8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1-21 09:3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动物或生物实验用房工艺设施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若为总包合同,合同不能反映造价和工程内容的,可提供结算审计报告或甲方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如为非牵头人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资格条件中的企业业绩不得为同一项目。)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7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9.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10月31日17时8分到 2022年11月7日17时8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6、投标人必须提供与本工程所报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半年(2022年04月至2022年09月)连续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需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为事业编制性质的单位,可提供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8.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0、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1、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13、评分办法中业绩描述: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动物或生物实验用房工艺设施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在投标单位完成的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若为总包合同,合同不能反映造价和工程内容的,可提供结算审计报告或甲方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如为非牵头人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资格条件中的企业业绩不得为同一项目。)

8.14、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远程书面答辩,项目负责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拟定题目1个,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本次工程项目负责人远程答辩采用暗标形式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违反暗标要求答辩不得分。时间不超过30分钟。)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大学 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42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  系  人:张洁

        电       话:025-89688959 电       话:025-85438961-8003

        传       真:/ 传       真:025-85438961-8001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31f67a68-ed91-41d7-ab7b-95b169f5a8be&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5890942


主办: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投稿邮箱:naet@163.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688号六楼619室 电话:025-84845192 传真:025-84845192
苏ICP备11057954号-1 | 您是11604629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