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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7日 浏览:4793 次 字体大小:【】 【】 【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JB23A8001-01SG



 


 


 


 


1. 招标条件


    东南大学建设项目东南大学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教发函[2023]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建筑安装工程


    2.2工程地点:南京市浦口区东大路7号


    2.3 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2.5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46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770㎡,其中绝大部分为实验室净化区域,净化等级为十万级。其中: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估算价约2850万元,装修装饰工程估算价约1750万元。 本工程招标包含核放射性操作室、短半衰期标记室、动物净化实验室、GMP净化实验室及相关配套功能间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调试等。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并配合发包人进行联动调试、试运行及验收(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0 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11770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49.65.0.160:8082/TPBidder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2-11 09:3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6)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编入至投标文件):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10)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内容、格式及要求须符合投标文件格式中其他材料。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2〕40号)要求,自2022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2)提供品牌的承诺书须符合投标文件格式中其他材料。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投标人自2018年1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的净化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若合同不能反映净化工程金额和净化工程内容的,须建设单位提供相关盖章证明文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二阶段


    1、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


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6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7.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7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5月-2023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5、本项目评分办法中“业绩分:1分”,具体内容为: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且金额 2800 万元及以上的净化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若合同不能反映净化工程金额和净化工程内容的,须建设单位提供相关盖章证明文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8.6、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由两名成员组成,应符合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如不符合以上条件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7、本项目为“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升级版),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互联互通驱动。下载地址:http://www.jsgxca.com/download12.html


②投标人需登录“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升级版)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49.65.0.160:8082/TPBidder


③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互联互通)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http://180.101.238.201:8180/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hlht


④投标人需通过以下任一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云蜻蜓(云蜻蜓施工两阶段投标工具):http://yqtsoft.com/pages/download.html


未来投标工具(施工两阶段投标文件制作工具):http://www.futuresoft.com.cn/download.html


益得投标工具(江苏益得交易系统施工两阶段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http://www.jsydtech.com/ydblog/post/softdownload.html


8.8、投标人须以U盘形式提供一份后缀名为“.nNTF”格式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至系统中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将U盘用信封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前送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109开标室(南京市江北新区天浦路1号5号楼),逾期不再接收(如开标系统原因导致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使用时,将启用投标人以U盘形式提供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用于开评标使用)。如开标系统原因导致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使用时,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上述U盘形式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后果自负。


8.9、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现投标工具均已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具体操作如下:


(1)投标单位在交易平台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通过递交页面下载功能按钮下载投标文件。


(2)按下列网站提供的预解密操作流程进行预解密操作:


云蜻蜓:http://yqtsoft.com/pages/products/oi.html


未来:http://www.futurecs.cn/qingdDe.html?questionId=246


益得:http://www.jsydtech.com/ydblog/post/softdownload.html


(3)操作注意事项:①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②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③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8.10、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升级版)联系电话:025-68505828、025-68505877、qq:277031256


(2)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025-68505828、025-68505877、qq:765987901


(3)国信CA联系电话:13913897934


(4)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使用CFCA锁的用户需要更换为新锁)


(5)投标工具联系电话:云蜻蜓:18851125460;未来:18951940364;益得:18913962455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南大学


代理机构: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地   址:


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附楼3-4楼


邮   编:


210000


邮   编:


210000


联 系 人:


王老师


联 系 人:


何仁杰


电   话:


025-83272426


电   话:


025-8358135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05692311@qq.com


 


 


 


 


诚信承诺书下载地址:http://49.65.0.160:8082/TPBidder/nanjingcnsdownloadaction.action?cmd=getContent&AttachGuid=46cda8d6-496b-4ead-b486-37931bf66d2c

主办: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投稿邮箱:naet@163.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688号六楼619室 电话:025-84845192 传真:025-8484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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