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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分中心)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B地块)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月19日 浏览:2879 次 字体大小:【】 【】 【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LH220213-03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B地块)项目已由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B地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六发改投[2020]3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金牛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67540.3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7540.3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67540.3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7540.3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六合区金牛湖街道镇区,东至冶山铁路,西至变电站,南至招贤小区,北至金江公路。

        2.1.2 工程规模: 拟建安置小区总用地面积17899.76㎡,建设住宅、商业办公、物业管理用房、配电房、门卫、地下停车库和储藏室等各类总建筑面积:44133.7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099.98㎡,地下面积:15033.80㎡),建筑物高度32.8m,跨度13.6m(最终规模按规划核准的指标);配套建设道路、广场、绿化以及区内综合管网等。

        2.1.3 合同估算价: 19373.67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9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2月26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6月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8月14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服务:指设计+采购+施工,直至"交钥匙"全过程中的管理、协调、申请、配合、处置、工期管理等工作,包括公用事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地块周边问题的事宜协调处理、地块涉及地铁区间段的协调与监测、正式和临时用电、正式和临时用水、燃气、三网、广电、渣土外运等工程)。即用地红线范围内外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申报、协调、办理与服务工作费用。 设计:初步设计优化(含设计概算优化、评审)、施工图设计、项目全部的配套设计、BIM设计(Revit、Navisworks等软件主项目及室外管综设计等)及二次深化设计(含各阶段性文件报批、各类图审及评审)。设计要求:1、设计施工图符合图审要求、各类专项设计满足各职能主管部门的图审、审查或评审费、设计奖项申报评审证书费等及相关费用;2、由职能部门或单位规定的特殊专业设计(如:居配电工程、自来水工程、燃气工程、广电工程、三网工程等),设计人必须与上述专业设计进行统筹配套设计,不得出现设计区域、功能的遗漏和缺失;3、除上述第1、2条范围以外的设计内容,所有二次深化设计或专项设计必须由承包人设计单位出正式蓝图);4、本项目采用Revit软件的全专业BIM设计,包括地上及地下全专业(建筑、结构、机电、暖通等)及室外配套工程的BIM设计,模型精度标准LOD300-LOD400。各专业施工图建立整个项目的BIM模型并提供侦错服务、提交碰撞报告、经济技术指标报告,承包人提供相关BIM内容的技术服务、提供BIM模型应用咨询和软件培训服务等工作内容。 施工:包括以下但不限于杆线迁移、临时工程(含水电、排水、临时施工道路等)、场地清理平整(含地上、地下建筑垃圾清理、地上附着物和植物移栽、清表等)、试桩及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含开挖、清淤、换填、回填等)、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门窗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强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太阳能工程、通信工程、通邮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含配电房、供水设备间、设备间全装修)、外墙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外道路、综合管网、景观绿化(含种植土)、照明亮化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供水供电燃气广电配套工程的管网封堵及防渗处理等、地块永久围墙、临时围墙、门卫、小区内配套附属、小区外周边道路绿地配套、导视系统及周边连接道路、供电杆线迁移和管线迁移、居配电房和用户变配电房(包含土建、门窗、装修、吊顶、照明、空调等,不含电力设备及安装)符合供电部门送电验收标准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施工内容中的全部材料设备供货安装、材料设备检验试验费用、各类奖项申报评审证书费等;上述全部用地红线范围内外与本项目交付有关的全部施工范围及项目地块周边问题的事宜协调处理费用。 以上全部内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设计、采购、施工及全部协调配合服务工作。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1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建安合同金额 11000 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26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仓储等除外),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1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建安合同金额 11000 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26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厂房、仓储等除外),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年 1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建安合同金额 11000 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2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厂房、仓储等除外),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金额、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单位的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2)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提供投标人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7月-2023年12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符合,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9)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1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商务标:8分

        4.2 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良(1.8);中(1.6);差(1.4);无(0)

9.专项设计方案:对工程涉及到的专项设计方案的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5分;每高1%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1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5分;每高1%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1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得0.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05分。(满分0.2分) (2)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满分0.2分) (3)建筑专业人员(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满分0.2分) (4)结构专业人员(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15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满分0.2分) (5)岩土专业人员(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得0.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1分。(满分0.2分) (6)给排水专业人员(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1分。(满分0.2分) (7)电气专业人员(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1分。(满分0.2分) (8)暖通空调专业人员(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1分。(满分0.2分) (9)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2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满分0.2分) (10)安全负责人员(1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2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得0.1分。(满分0.2分) 注: 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关于本工程项目所提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与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重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专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人员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②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且该项不得分。(满分2分)(满分2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分: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分以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计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成员中信用最高分值。 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以园林绿化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4)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 (满分6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2-20 09:0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具体定标标准如下: 

(1)、投标报价: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综合考虑。 

(2)、拟派团队能力: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拟派团队(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 人外)具有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注:①提供上述团队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 年7月至 2023 年12月)中标候选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 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 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 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中标候选人须将证明材 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 2 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 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 况进行综合考虑。 (答辩采用暗标,本工程采用远程答辩模式。中标候选人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操作手册要求参与答辩活动。操作手册详见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wkd/094002/20220812/5846849c-7e96-4ae9-b516-7809c438ba43.html) 

8.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金牛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风景区内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徐杰 联      系     人:孙丽娜

        电       话:025-57562988 电              话:025-83286879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e5da132c-a744-4f01-99a1-b0f2202a7df5&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Colpv2a4nyPuT-bIC0AwIYnNIR-QHgo0KqAf7HxEo4Gw7E4Nkv85nC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7114833


主办: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投稿邮箱:nae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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