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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分中心)NO.2022G9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2月21日 浏览:1825 次 字体大小:【】 【】 【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LH230328-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22G9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NO.2022G9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六发改备[2023]3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2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2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路以南、滨河东路以东。

        2.1.2 工程规模: 建设占地面积12310.97㎡商住混合小区,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19000㎡(其中住宅面积约16000㎡、其余为商业及配套建筑)、地下建筑面积约10260.1㎡,配建供水、供电、供气、排水、景观绿化、照明、室内装修等工程。建筑高度≤24m,单体建筑面积约3000㎡。

        2.1.3 合同估算价: 1537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726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04月0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05月0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01月11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1)设计包括:详勘、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各专业工程设计、二次深化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绘制、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2)施工包括:红线范围内的桩基、基坑支护、土方工程、围墙、土建及水电安装、给排水、消防(含室内外)、电气工程、暖通、智能化、装修、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海绵城市、道路、广场、室外管综及雨污水、泛光照明、标识标牌、电梯、机动车充电桩、太阳能光伏、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划线(道路、地坪及车位等)、三网合一、居配电、燃气、自来水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交付所需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3)采购内容包括: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以上全部内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设计、采购、施工及全部协调配合服务工作。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2019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2019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2019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9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1)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3年7月至- 2023年1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符合,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9)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8分

        4.2 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9分)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 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83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83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备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职称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3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备工程师职称得0.2分; (2)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备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职称得0.3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2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备工程师职称得0.1分; (3)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3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具备工程师职称得0.1分; (4)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3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具备工程师职称得0.1分; (5)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证书且具备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职称得0.3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2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证书且具备工程师职称得0.1分;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具备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职称得0.3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具备工程师职称得0.1分。 注: 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关于本工程项目所提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与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重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人员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②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为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且该项不得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分:信用评分:6 分 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分以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计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成员中信用最高分值。 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 90%)进行折算。 (4)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满分6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3-15 09:0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定标依据如下:

(1)工程总承包报价

(2)企业奖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

定标方法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以上各项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8.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桂油路16号203室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南京空间大数据产业基地B栋四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朱骁骁 联      系     人:毛丽娜

        电       话:025-57653989 电              话:13655187786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92930643-bc44-4eb7-b88b-f77272f1a3ba&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kjSjn3Fb2na6Ghy1wphFJ7avPQSxNpdRRBK1EiOvuPEPQVpeQdFVIy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7114833


主办: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投稿邮箱:naet@163.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688号六楼619室 电话:025-84845192 传真:025-8484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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