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深入会员单位调研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行业行为,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今年2月,协会秘书处集中时间,深入会员单位,对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进行广泛调研,听取会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认真的交流。
大家认为《条例》颁布非常适时,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对规范招标投标主体的各方行为提供了新的法规依据。同时,大家建议,目前我国招标投标行业的规范性文件较多,各级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过去出台的有些文件与《条例》不相一致,应尽快清理,形成全国上下统一的招标投标法律体系。另外,大家还认为,《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已经颁布实施,对协会行业培训的职能比较明确,希望协会适时组织广大会员单位,对贯彻落实《条例》进行培训,以提高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的法律意识,规范行业行为,促进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