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
在宁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企业 :
根据宁建基字[2008]444号、宁建招字(2009)271号、宁建基字(2008)281号文件要求,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在宁从事相关业务的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企业进行了企业信息集中更新,大部分单位已按要求进行了更新,少部分未按文件要求及时更新信息的企业已被转入休眠状态。凡未按时参加更新工作被休眠的企业及初次入市备案企业,需携带如下资料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要求如下:
一、 施工企业:
本地施工企业所需材料:
1、企业基本信息初次备案申请表、诚信承诺书(见施工企业相关附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施工企业相关附件),前来办理人员工作证或有效劳动合同;
3、企业资质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开出近三年企业诚信证明;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8、由南京市相关职能部门发放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9、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安全B类考核证、园林企业携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11、企业业绩:2005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工程,中标通知书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或交易中心备案,中标通知书未加盖备案章的工程需提供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或交易中心出具的证明(见施工企业相关附件)业绩备案需携带(1)施工企业业绩表(见施工企业相关附件)(2)中标通知书和当地招投标监管或交易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3)合同(4)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
12、企业获奖情况:获奖日期为2005年1月1日及以后的质量奖项,级别为省辖市级及以上,携带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初次备案的企业,业绩和获奖可不带
省内及省外施工企业所需材料:
1、企业基本信息初次备案申请表,诚信承诺书(见施工企业相关附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施工企业相关附件),前来办理人员工作证或有效劳动合同;
3、企业所在地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介绍信;
4、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出的企业信用证明,内容如下:(1)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证明;(2)无安全事故证明;(3)无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通报批评或被行政处罚的证明;(4 ) 项目经理无不良信用证明以及无在建工程证明;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9、由江苏省住建厅和南京市相关职能部门发放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10、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1、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安全B类考核证、园林企业携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12、企业业绩:2005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工程,中标通知书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或交易中心备案,中标通知书未加盖备案章的工程需提供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或交易中心出具的证明(见施工企业相关附件)业绩备案需携带(1)施工企业业绩表(见施工企业相关附件)(2)中标通知书和当地招投标监管或交易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3)合同(4)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
13、企业获奖情况 :获奖日期为2005年1月1日及以后的质量奖项,级别为省辖市级及以上,携带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初次备案的企业,业绩和获奖可不带
资料携带齐全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东中路265号2247房间)办理,
联系电话:68505861
二、监理企业:
1、封面及目录(见监理企业相关附件);
2、企业基本信息表、诚信承诺书(见监理企业相关附件);
3、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监理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7、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在宁项目总监一览表(见监理企业相关附件)及相应岗位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注册执业证书,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提供岗位证书或考试合格证书);
9、企业监理业绩一览表(见监理企业相关附件),(1)中标通知书(2)合同,(3)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10、企业获奖情况一览表(见监理企业相关附件)、相关获奖证书及颁奖部门发布的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初次备案的企业,业绩和获奖可不带
资料携带齐全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东中路265号2247房间)办理,
联系电话:68505861
三、招标代理企业
1、封面及目录(见招标代理相关附件);
2、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诚信承诺书(见招标代理相关附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外省企业需携带《省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跨地区承接单项业务备案表》);
7、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一览表(见招标代理相关附件),表中所填报的人员,必须是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职业注册资格、上岗证条件之一的本机构专职人员,且必须是《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信用管理手册》中已有的人员,手册中没有的专职人员须先增补入手册后才能备案。另携带人员上岗证、信用管理手册、职业注册资格及职称等相关证书。
9、工程业绩一览表(见招标代理相关附件),(1)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3)评价意见表(或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或交易中心出具的证明,证明格式见招标代理相关附件)原件及复印件。
10、获奖情况表(见招标代理相关附件) ,填报的获奖项必须是代理机构2005年1月1日以来所获得省辖市级及以上的奖项。
*以上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初次备案的企业,业绩和获奖可不带
招标代理企业提交备案资料前,请先至南京市住建委招标处审查入市资格;
地点:南京市广州路183号622室 联系电话:王处83753592
初次备案受理地点: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东中路265号2247房间)
联系电话:68505861
相关说明
1、企业办理信息更新时必须确保提交的数据真实有效,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发现有假,监管部门将按承诺书内容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企业业绩是指竣工验收日期为2005年1月1日及以后。业绩工程中标通知书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或交易中心备案,中标通知书未加盖备案章的工程需提供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或交易中心出具的证明(见附件五)。
3、企业获奖是指工程获得的质量奖项,级别为省辖市级及以上,获奖日期为2005年1月1日及以后。同一项评比或同一工程只登记所获的最高级别奖项。
4、各类企业备案所需下载的附件互不通用,请勿填错。
5、备案工作完成之后所有信息采取动态管理,备案后的资料可于3个工作日后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njcein.com.cn)信用平台中查询,请各单位予以关注,今后相关信息变更由各单位自行报送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