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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14日 浏览:2322 次 字体大小:【】 【】 【

关于开展2012年度南京市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工作的通知

宁建建监字〔2012〕1221号


各有关单位: 
     2011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信息管理办法》及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市以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为基准点,加快推进了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的建设,建立了南京市建筑市场的新秩序。去年全市共有2834家建筑业企业(含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参加了信用评定,通过评定,我市将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以5%带入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招投标中,实行价格因素、技术因素、信用因素的招投标综合评分,推广了建筑业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使用。其次,我市还将信用考评分排名在前10%的,具有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录入到“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应急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通过合理报价可直接参与承接我市的应急项目工程,在建筑行业中广泛形成守信者得市场,失信者失市场的氛围,推动了南京市建筑市场的诚信化建设。
     进一步做好2012年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工作,在2011年工作的基础上作如下通知:
      一、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建委”)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市住建委直属相关各行业管理部门(各行业管理部门为: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南京市市政管理处、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南京市园林工程管理处、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处)在业务管理范围内做好企业监管信息的收集、采集和评价工作。市辖区、县建设管理部门协助市住建委各监管部门做好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采集管理工作。
      二、各参评企业为在南京辖区内建筑市场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建筑业(含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包括省外和市外企业)。
      三、企业的信用评价将由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南京市市政管理处、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南京市园林工程管理处对应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企业、园林古建筑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分别完成。企业以主项资质为主到市住建委直属相关的各行业管理部门登记参加2012年信用评定。如企业的主项资质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企业,可根据在南京建筑市场承接项目的性质到领取信用管理手册的行业管理部门申请信用评价。企业从事各类建筑活动中的表现将由主项资质管理部门通过综合因素来最终评分。
      四、企业信用分值计算方法,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市场行为评价分30分;质量行为评价分30分;安全行为评价分30分;实行实名制管理评价分10分。
      五、设定企业信用基准分为80分,对企业采用加减分(良好行为加分、不良行为减分)方式进行考评,加分减分后超过100分的以100分计,减为负分的以0分计。
      六、企业信用评价以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南京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监管系统形成的信用信息为依据,2012年继续暂定为年度考评。具体考评时间为2013年1月至2月。 
      2012年的信用评价,仍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并将在2011年信用评价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评价主体的资源,建立联动的网络平台,完善评价数据的采集、传输、处理的运行机制,为完善更加科学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附:信用评价标准

附表一: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附表二: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含承担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南京市承担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的施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标准
附表三:南京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附表四:南京市园林古建筑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附表五: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实名制管理信用评价标准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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