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南京市环境综合整治小区出新工程承包商及
主要材料供应商应急项目名录子库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南京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提高工程投资效益,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现开展“建立南京市环境综合整治小区出新工程承包商及主要材料供应商应急项目名录子库”录取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京市小区出新工程概况
南京市小区出新工程从2006年开展以来,每年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实事项目之一,是一项长期性民生建设工程。每年规模将在50个左右,建筑面积在100万平方米以上。小区出新工程的主要内容为:拆除违章建筑、维修养护房屋(平改坡、立面及内楼道出新)、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大门、围墙、道路、广场等)、美化绿化环境以及增加路灯、监控、单元门等安全防范设施。
二、申请加入名录库所需条件
(一)工程承包商
1.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且为建筑施工或装修类三级以上企业;
2.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008年以来承包过我市小区出新工程或类似工程,且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方面未被市有关部门通报的;
4.施工企业拟投入我市小区出新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名,且均具有相应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
(二)材料供应商(外墙涂料及隔热板)
1、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南京地区有生产设备及用房;
4、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相关环保、质量认证证书;
5、企业2008年以来供应过小区出新工程或类似工程材料;
6、有用工合同及社保缴费清单。
三、申请加入名录库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告;
5.施工或材料供应企业2008年以来关于小区出新工程业绩相关材料;
6.施工企业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7.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认证证书及市、区、街对相关施工企业的满意证明等,能够体现公司业绩的相关材料)。
四、申请与录取工作流程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报送书面申请材料;
2.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评审申请材料;
3.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确定列入名录库的承包商和供应商初选名单,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南京市物业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列入名录库,并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南京市物业网上公布”。
五、申请材料报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接收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表请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南京市物业网”下载。
六、报送材料地点及联系电话
时间:2013年2月 26 日----2013年3月6 日
地点:华侨路75号三楼
联系人:尹月 联系电话:84730030
南京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